遇见好姑娘

遇见好姑娘

钓钩散文2025-04-03 15:52:52
在过去的二十年时光里,我遇见了许许多多的姑娘,这些姑娘或漂亮或平凡或妖娆或文静,每一种形态都被她们发挥到了极致。但不管怎样,我庆幸自己在最美妙的年华里遇见了最好的她们。亲爱的姑娘们,无论你们身处何方,

在过去的二十年时光里,我遇见了许许多多的姑娘,这些姑娘或漂亮或平凡或妖娆或文静,每一种形态都被她们发挥到了极致。但不管怎样,我庆幸自己在最美妙的年华里遇见了最好的她们。亲爱的姑娘们,无论你们身处何方,此时此刻我是无比的想念你们。
走文艺范的女流氓
我和小麦的相识是在03年夏天。当大多数同龄的女孩还不知道什么是生理期的时候,小麦就已经懂得如何把自己打扮得像个经历过时光的打磨而极具韵味的女人(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觉得这样形容毫不夸张)。当时的小麦,总是身着土黄色紧身皮夹克,烫着一头大大的波浪卷,涂深红色口红,嘴里哼着80年代的粤语歌曲,走路生风。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在心里感叹:这女的不是妖精就是流氓,不会再有第三种可能了。
没想到的是后来我居然和这个”不是妖精,就是流氓”的女孩成了形影不离的死党,这些都是归结于不经意间听到她唱的一首歌词很美的粤语歌----“曾在远处,白雪封天,孤身旅客缩起肩”,多年以后才知道这首歌叫《全赖有你》。有些时候我甚至有些嫉妒她的生活,在我看来她的个性就是把热血和自由发挥到极致,而这两样都是我一直在努力追寻却从来没有抓住过的东西。当我们都还只是鸟笼的时候,小麦就已经成功的蜕变成了一只鸟。她的发型可以千年不变,但衣服一个星期内不会有重样;她可以毫不避讳的把某男生的名字写在T恤上招摇过市;她甚至可以逃课一整天去看自己想看的小说,然后因为书中的故事哭得稀里哗啦,就像席慕容说的那样,看着别人的故事,却流着自己的泪。我想这就是小麦。
总之,小麦是我接触到的所有女孩里最特别的一位。我甚至冥冥之中觉得她的出现就是为了弥补我们生命中所空缺的那一部分。现在来我们快七年没见了,也不知道这位被我写在文字里的姑娘此刻正在做些什么。
唱摇滚的烂好人
她叫肖夜,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是在高一的一个晚自习上。当时刚分完班,教室里弥漫着一股躁动不安的气息,此时一般会出现两种人,第一种人是扬起头搜索着教室里的各个角落,如果看到熟悉的人,便如找到救命稻草一般,彼此相视一笑,算是打个招呼;第二种是明知事已至此,也懒得再挣扎的,我便属于后者。百无聊赖之际,班主任适时地走进来,将一切的不安分硬生生逼了回去。“好,大家现在先来自我介绍一下。”这是我听到马老头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当我懒洋洋地抬起头时,一个穿着宽松休闲装,头顶一头细碎短发的女孩已经站上了讲台,“大家好,我是肖夜。”她不是说的“我叫肖夜”而是“我是肖夜”,这无疑是为这个大家都已筋疲力尽、饥肠辘辘的晚上增加了笑点,于是教室里开始骚动起来,伴随着一阵善意的轻笑。“肖夜。”我歪着头轻轻念着,确实是个可爱的名字。后来我们被分到了十个人的大寝室,我至今还羞于提起每天下晚自习后寝室里群魔乱舞的场景,而这群魔之首便是肖夜。现在慢慢回想,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她的歌声和好脾气,你无法理解一个平常在寝室疯唱“万青”的摇滚女孩近乎极致的容忍周围每个人的坏习惯,即使是面对自己讨厌的人也说不出半句过分的话。和她同学三年里,只见她生过一次气,她生气的方式也只是自己一个人默默地静坐一节课,有时候甚至觉得她只有在抱着宿舍的扫把唱歌时才像个活生生的人。毕业后的一次同学聚会上见到了肖,她现在除了不唱“万青”以外,一切都还是老样子。
戴面具的长发女孩
老实说,第一次见到小马我着实受到了惊吓。暑假收到通知要去补习班当英语老师,尽管在前一天晚上已经做了充足的准备,第一次站上讲台还是有点忐忑,心里祈祷着千万别出什么岔子才好。穿上二十年以来第一双高跟鞋,啪嗒啪嗒气宇轩昂地走进了教室,刚把教案放在讲桌上,就看见门口“飘”过来一个带着白色面具的长发女孩,这样的造型让我不由想起了《千与千寻》里的无脸男,我无力的扶住额头,朝她的座位走过去:“同学,可不可以麻烦你把面具取下来,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这个见面礼确实也有点大了。”周围又是一阵哄笑,听到这些稚嫩的声音,仿佛又回到了把手背在背后上课的日子。女孩一只手扶在椅背上,另一只手快速地摘下面具,露出狡黠的笑容,挥舞着面具冲我打了个招呼。第一次见到她就是在惊吓中渡过了,可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她带给我的惊吓却远远不止这些。她会在你睡午觉的时候戴着面具一声不响的站在你面前,于是醒来的第一眼看到一张超大号的放大鬼脸,又是一声惊天地泣鬼神的尖叫,总之她的所作所为让我不得不开始重新定位其属性。不过话说回来,虽然在某些时候确实令人很头疼,但不得不承认她是补习班里听课最认真也是最聪明的一个。她总是在你提出问题的第一时间给出回答,不管是什么作业交上来也几乎都是全对,每天中午会领着我这个路痴老师穿过几条街去吃午饭,每天都充满活力,好像永远有使不完的力气。现在终于到了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人总是在要离别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有多么割舍不下吧。
此时此刻,站在窗前,看着对面公路上呼啸而过的车辆,突然萌生一种强烈的归属感,即使住在租来的房子里,即使明天就要搬离。
突然想起安东尼的手绘本《这些都是我给你的爱》里的主角兔子先生遇到了一只可爱的火红狐狸,狐狸对兔子先生说:“嘿,我们做朋友吧!”兔子哭着回答:“我们不能做朋友,因为我太喜欢你了,但是很久以前有许多把我当朋友的人都被我不小心弄丢了。”
我想,也许我就是那只兔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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