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国之安乐死应该缓行
朋友写了一篇短文,是在看了有关安乐死的文章后的感言。朋友是持赞成态度的,认为,一朵花被病毒蚀了身体,凋谢了,成为必然,那么何必还让她忍受着凋零前一点点腐烂的过程呢。我不反对安乐死,甚至也可以说赞成安乐
朋友写了一篇短文,是在看了有关安乐死的文章后的感言。朋友是持赞成态度的,认为,一朵花被病毒蚀了身体,凋谢了,成为必然,那么何必还让她忍受着凋零前一点点腐烂的过程呢。
我不反对安乐死,甚至也可以说赞成安乐死。因为安乐死对减轻病入膏肓者的痛苦来说是仁慈,对社会资源来说是节约,对患者家属来说是解脱,对医护人员来说是解放。
然而,我却反对在现今中国实行安乐死。
为什么?一句话,条件不成熟。
安乐死看似简单,但实行起来却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全民高度的法律意识,需要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和足够的医疗保障体系,需要有清廉的行规行风,还需要有全民族高尚的道德伦理水准。
看一看现今的中国,上述条件虽说已有一定的基础,但要实施安乐死,其条件的坚实性、完备性、足够性、可靠性都是远远不够的,相距甚远。
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备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当我们的法律法规还只是一个框架、一些原则的时候,要实行人命关天的安乐死,岂非儿戏?其必要性靠什么来裁定?其可行性靠什么来保障?其正确性靠什么来判断?其是非曲直靠什么来分辨?
在一个人治意识如此根深蒂固、文盲法盲队伍如此庞大的国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权代法、以钱代罚普遍存在的阶段,要实行安乐死是不可思议的事。
今日的中国经济是发达了,物质是丰富了,但还没有足够的发达,没有足够的雄厚。我们的医疗保障体系还很薄弱,医疗资源还很匮乏且配置严重不均。广大贫困地区和广阔农村,医疗条件很差,连普通常见病都不能确诊、不能医治。就是在城市,除少数大医院外,一般医院的医疗条件和医护水准也难说良好。当把癌症当炎症,割阑尾将子宫一起割掉等等医疗事故屡发不断的情况下,来实行安乐死岂非等于草菅人命!
当看病贵、看病难象大山一样压得广大老百姓喘不过气来的时候,尚未安乐活,哪来安乐死?
当以权谋私、腐败横行的社会土壤积淀甚厚的时候,当红包盛行、医德沦丧、钱多贵治、钱少贱治、无钱不治、见死不救的医院还大批存在的情况下奢谈安乐死岂非天方夜谭?
从“五四”到“文革”批孔孟、批孝道、批封建伦理道德,而今开放国门,西方“无君无父”及“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极端个人主义大肆泛滥,弄得全民族的价值观、伦理道德空前式微。为争遗产父子反目、兄弟反目,血肉亲情全然不顾。虽是儿女满堂,自己却无人赡养,无依无靠而被迫沿街乞讨。父母有病不给医治,任其苟延残喘。在诸如此类的丑行还屡见不鲜的情况下实行安乐死,岂非为那些不孝之子、忤逆之徒虐待老人、肆意驱赶父母早赴黄泉之路而大开方便之门吗?
这就是我赞成安乐死但不赞成今日中国实行安乐死的理由。一朵花纵然“忍受着凋零前一点点腐烂的过程”,却总比在她还有生气、还有余韵的时候被活活掐死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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