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步叶县县衙
春风春韵透人怀的季节,怎能辜负了这大好的春光,应朋友之邀外出郊游,我们来到了叶县县城,寻访这里闻名遐迩的旧县衙——叶县县署。过去对县衙的了解,仅限于在电影电视里的镜头,真正去面对并漫步其中,对我来说还
春风春韵透人怀的季节,怎能辜负了这大好的春光,应朋友之邀外出郊游,我们来到了叶县县城,寻访这里闻名遐迩的旧县衙——叶县县署。过去对县衙的了解,仅限于在电影电视里的镜头,真正去面对并漫步其中,对我来说还是初次。刚到大门口,那一对儿威武的石狮子左右在大门两侧,以其炯炯的目光,见证了旧县衙的历史沧桑。叶县县衙始建于明代的洪武二年,即公元1369年,位于叶县县城的东大街北侧,其建筑风格是中国封建社会县级政权衙门的实物标本,飞檐翘角的房屋层层叠叠,高低错落,由41个单元计153间房屋组成,庭院深深,古色古香。
进了大门再过仪门,仪门一侧的土地祠让人过目不忘,精神矍铄的土地爷端坐于堂前,金童玉女侧立两旁,土地爷背后的壁画是一只虎虎生威的镇山之虎。门前的楹联耐人回味,“土能生万物,地可发千祥。”可见国人对土地的情感之深厚。据导游讲这土地祠前就是当时行刑的地方。过了仪门,一座大大的戒石碑赫然于眼前,《戒石铭》的设置,是封建皇帝对地方官员申明约束,使其感激自励的一种道德的约束手段。立于大堂前,使署内人员于出入之间,特别是审理案件时举目可望,以达到时时自省的效果。戒石碑上镌刻着“公生明”三个大字,,碑背面则是由北宋著名书法家、曾任叶县县尉的黄庭坚书写的官箴,“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可见时任叶县县尉的黄庭坚秉政执法、清正廉洁的高风亮节。
叶县县衙有门必有联,逢屋必有匾,大堂卷棚的匾额上,赫然书写着清末才子于右任手书的“天地正气”。“天地正气”的下方,与灰砖铺地不同的是一块长方形青石板的跪石,原本平展的跪石经过不知多少个原告与被告的跪立,竟然被深深地凹陷了下去,站在这跪石旁的我感慨万千,千百年来这里曾审理过多少例案件,又有多少人长跪立于此呵。走进大堂,但见大堂的匾额上悬挂着“明镜高悬”匾额之下是一幅画,滚滚的海浪之上一轮红日喷薄而出,前方便是县官审理案件的文案,文案之上文房四宝俱全。遥想当年,有多少县尉正襟危坐在太师椅上,心如明镜,秉公执法,又是否有昏庸的县尉贪赃枉法,草菅人命呢?但愿这里不曾发生过冤假错案,正如大堂的楹联:“我如卖法脑涂地尔敢欺心头有天。”这副楹联就是为官者要严格执法、主持公道,若不是这样,愿意接受一切处罚;另一方面则告诫涉案人员要遵纪守法,实话实说,否则天理难容,肝脑涂地。可见旧时封建王朝的良苦用心。
漫步于旧县衙的各个厅堂,又观看了这里的狱房,心情沉重紧张,再看大明刑法律更是令人毛骨悚然。明朝的刑罚最为残酷,凌迟、斩首、绞刑、抽肠、等酷刑,让现代人难以想象。看到凌迟两字,就会让人联想到遭受凌迟处死的明朝大臣袁崇焕来,袁崇焕不仅受虐刑,还被蒙蔽者唾为汉奸,生食其肉,那才是天大的冤案。想不到这样残酷的凌迟刑罚,竟然沿用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即1905年方才废止。
看罢严酷的刑律,心情更加沉重,好在导游将我们引领到了开放的文物展厅和衙门文艺表演编钟演奏厅,看到各种各样的出土文物,想象着古人的生活方式与风土人情。欣赏着编钟的优美乐曲,这天籁之音让人荡气回肠。朋友禁不住吟出杜甫:“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的诗句来。
此行浏览旧县衙,了解了叶县县衙丰富的文化内涵,更加体会到现代人的民主与法制的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已不再是政治口号,如今的法律也更加趋于人性化,但愿人人遵纪守法,不去触犯法律,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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